北京商报讯(记者廖蒙)4月28日,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第一证券,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北京一卡通”)因三项业务违规遭到处罚。
具体来看,北京一卡通违规事项包括:违规将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业务渠道;通过实体代理售卡点售卡,单张预付卡资金超限额;多用途预付卡赎回超限额,被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予以警告,并处罚款56万元。同时,时任北京一卡通副总经理陈某革因对“违规将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业务渠道”负有直接责任,被警告,并处罚款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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